單位名稱: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主要工作職責: 1、負責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防汛抗旱法律法規;承擔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;指導市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工作;組織執行國家防總、省委、省政府的指示和調度命令;協調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工作。 2、負責全省防汛抗旱減災工作的宣傳發動,督促落實防汛抗旱減災責任制;負責組織全省汛前安全檢查,負責組織實施病險隱患防洪工程處理及水毀工程修復。 3、參與防汛抗旱政策、法規的起草及監督實施工作;負責全省防汛抗旱規劃的編制工作;參與涉及大江大河、重要湖泊(包括人工水道、行洪區、蓄洪區、滯洪區)、河口、灘地等水域及其岸線的各類建設項目的防洪影響評價工作。 4、負責省級防汛物資器材的儲備和管理;督促全省防汛物資儲備工作;指導全省防汛搶險隊伍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和管理,組織防汛搶險技術業務培訓;在轄區內征調抗洪搶險物資、設備,調度抗洪搶險隊伍和資金。 5、組織制定、編發省內主要江河、省管水庫的防御洪水方案。督促指導各地進行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預案的編制,組織、監督實施大型水庫的防洪調度、抗旱調度和應急調水;負責對省內主要江河防洪排澇工程實施防洪排澇調度。 6、負責全省山洪災害防治的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。 7、組織防汛抗旱會商工作,對外發布汛情旱情公告;負責水旱災害的統計、核查和發布水旱災害信息,參與抗災救災工作。 8、組織實施全省防汛抗旱指揮信息系統建設。 9、負責編制水毀、應急防洪工程、城市防洪、抗旱資金計劃。提出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及中央水利建設資金防汛部分的申報、安排意見和省級防汛抗旱專項資金的預算意見。 10、承擔全省水利系統應急管理及反恐日常工作。 11、承辦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、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。 單位成立時間:2010年3月 職工人數:編制48人,現有在編人員45人 科技人員數量: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 36 人 地址:沈陽市和平區十四緯路5號 聯系方式;024-621817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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